关于举办讲课(讲座)活动、评审和验收活动工作方案启用线上审批的通知

来源:财务处 发布时间:2025-03-31 阅读量:28


各单位、各部门:

为方便两校区师生办理经费有关业务,拟对讲座费等事前审批、薪酬发放及各类报销业务陆续实行线上审批。41日起,《举办讲课(讲座)活动、评审和验收活动工作方案》事前审批事项,可通过网络办公进行线上审批。系统按文件设置必要选项,并根据预计应发金额自动计算税金及预计实发额,简化填报、方便审核。具体操作流程如下:

1.   登录方式

1)登录学校网站—网络办公—在线办公—财务流程—举办讲座活动、评审和验收活动审批。

 

2)手机端、电脑端登录企业微信—工作台—财务服务下选择举办讲座活动、评审和验收活动审批。

2.进入流程表单后,申请人和部门由系统自动匹配,无需填写。申请人需填写类型、活动开始时间、结束时间、经费来源等带红“*”必填项。

3.预计经费部分,填入发放人姓名后,请选择对应的职称,系统自动显示税后发放标准上限,请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依次填入税前发放标准和工作量,系统自动计算出应发金额。


4.填报完毕后,点击“提交”,部门领导批准后,会推送到财务处审核。如果一张表单上放发金额大于等于5000元,还需要分管校领导审批。

5.所有审批流程结束后,可由经办人打印,加盖部门公章,作为发放讲课(讲座)费、评审和验收费的附件,与发放表一同提交到财务处。

温馨提示:

1.41日—13日为过渡期,13日前发生的讲课(讲座)、评审和验收活动,线上线下审批均可。414日起,须通过线上审批。

2.根据《云顶yd2223线路检测讲课(讲座)费、评审费和验收费管理办法》(津外大校【201647号)要求,讲座费、评审费均为事前审批,请大家注意系统审批流程结束时间应早于事项开始时间

如有疑问,请联系财务处张晗迎老师,联系电话:23282860

欢迎师生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,感谢大家的支持与配合!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财务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5331